中国在夏代建立学校的基础上,经商、周、秦、汉、隋的发展,至唐代就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的学校体制,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名额、学生人数、招生对象、教学内容等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教育制度和经济基础的制约,所以直至18世纪60年代近代学校创设之前,物理知识的传授,主要都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的。 一、手工业科技教育 在手工业的生产技术中,广泛地存在着物理知识的应用。因此,家族或师傅在把他们所掌握的专门知识与技能,传授给子孙或徒弟的过程中,同时也就把其中包含的应用物理知识的经验进行了传授。但由于中国手工业科技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家业世传和学徒制,而这两种形式的教育,其共同点,都是没有教材的言传身教,即一边教、一边学、一边干。所以,虽有在实践中教学容易掌握的优点,也有既不易流传推广,更难于把经验上升到理论的缺点。 二、著书立说 在古代,也有一些哲学或科技著作中,包含了一些物理知识,例如《墨经》、《考工记》等等,因而随着这种著作或学说的流传,同时也传授了有关的物理知识。这种传授的途径和方法,其优点是传授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但其缺点是既没有一定的要求,也很难于掌握。 三、聚徒讲学 在古代,学有专长的士子,自春秋兴起私学以来,就有以各自不同的哲学、政治、经济、社会观点和不同的知识领域,对招收的弟子进行教授的。在这种聚徒讲学的教学内容中,有时也有属于物理知识的内容。例如:春秋时期的墨家学派,在进行教学过程中,就含有物理知识的传授,又如明末清初的颜元,在他创办的漳南书院中,也曾设有水学、火学等科目,里面也含有属于流体力学和热学范畴的物理知识的传授。但这种私学,时聚时散,时办时停,所以只是断断续续地传授了一些其中与物理学有关的内容。 诚然,传授物理知识的上述途径,是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属于物理教育发展史上的孕育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