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Pi的奇幻漂流》

2014-05-12 14:31:03   来源:阅读之美   点击:

  我小时候,身边女孩都钟爱简奥斯丁、小妇人,然我不耐烦看“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必然要有一个太太”,倒把《鲁滨逊漂流记》反复读了很多遍,并想象自己漂流到一个岛上,磨麦子、养鹦鹉、披羊皮;看到鲁滨逊自己给自己开辟一个野葡萄园,骄傲地说那是自己的消夏别墅,我简直激动得胸口发涨。(当然,绝不是说喜欢简奥斯丁就不好啦,这是萝卜白菜的事儿。)

  后来我最衷情的一套书是《哈尔罗杰历险记》,主角两兄弟的“历险记”,绝对不是变小了去到蚂蚁洞穴、冰雪王国,遇到燕子姐姐鹦鹉婆婆,而是:智擒大猩猩、追踪食人狮、巧捕白象、误闯食人国……这书令幼时的我血脉贲张,然而咱现在的生活太安全,就算动物园里的老虎跑出来,也绝对会被怪眼如炬的路虎Land Rover吓回树林子里去,我从书中学来的搏狮驯虎的法子成为屠龙之计,施展无地,于是潜意识里默认亚马逊河畔的热带丛林、非洲大草原乃是现世天堂,后更将珍妮-古道尔(她自二十余岁进入丛林研究猩猩族群,至老不辍)立为偶像,认她是现代女英雄。后逐渐想明白丛林里没有抽水马桶,没有冰淇淋贩卖摊,才罢了此梦。

  好,咱们说回《少年Pi的奇幻漂流》。好几年前在图书馆书架上看到它:“少年”、“奇幻”,觉得是跟风那个眼镜小巫师的书,好似《红楼圆梦》、《红楼补梦》……遂碰都不碰。其实,怪我孤陋寡闻了。后来知道此书得到2002年英国布克奖加冕,又是《纽约时报》年度杰出图书、《出版家周刊》年度最佳图书、《洛杉矶时报》年度最佳小说,2004年又获德国图书奖........然而我还是没去看。直到几月之前得知李安大佬要把此书改编电影了,才悚然一惊:“kao,难道它真的nb?!”急速移玉步至国图,把此书拿下。一翻之下,大喜过望:这不就是我钟爱的《哈尔罗杰历险记》的续集吗?碰巧借书之后,便与时俱进地跨入京城甲流患者的行列,高烧,热度退下去之后,精神不济,头目森然,无力起坐,便一会儿左侧卧一会儿右侧卧,一晚看完了《少年Pi的奇幻漂流》。也许因为阅读时的微微昏眩,因此觉得“奇幻漂流”,格外奇幻。

  前半截故事讲述的是少年Pi的身世:生于印度,有着驳杂不纯的信仰,父亲是百兽之王——动物园园长,自幼生长于动物园中,因此Pi与狮子老虎耳鬓厮磨,积攒下大把对付动物的经验。书前书后的序和跋,都有点不好意思似的告知读者:这书前段有点冗长,“阅读这部小说的最好忠告,是耐心”——但只要坚持到一百页之后你就爽了。好像是说:我家金莲姑娘长得不惊艳,但是你跟她聊天,慢慢聊下去,聊到后半夜你就能发见她的销魂之处。的确,前一百页讲述小孩子成长,并不刺激,到动物园园长一家乘坐的货轮铁达尼了之后,故事才正式进入了“奇幻漂流”。

  货轮失事,帕特尔侥幸落在救生艇上得以生存,与他同时处在救生艇中的,有一只鬣狗外,一只断了一条腿的斑马、一只猩猩以及一只成年孟加拉虎:理查德-帕克。在救生艇上的最初三天,鬣狗咬死了猩猩,吃了斑马,理查德帕克又咬死了鬣狗。接着,16岁的少年帕特尔要生存下去,就要想想如何对付这位理查德大哥。

  他不能把老虎推到海里,于是他不得不在船上捕鱼捕龟喂养老虎,让老虎和自己一起活下去。其实这段漂流并不奇幻,它充满腥血、腐肉、被噬尽肌脂的枯骨、粪尿(Pi像喝新鲜苹果汁一样喝自己的尿;通过把玩理查德·帕克的粪便来打击它的士气)……这是个原始奇诡的故事。相比之下,与大鱼搏斗的桑蒂亚哥简直不算回事。而后来Pi与老虎登上一个无人小岛,更有如恐怖片情节——无人的小岛,出奇地静谧可人,做个鲁滨逊第二也未尝不可,老虎可充作礼拜五。少年几乎打算在此快活下去,然而他爬上一棵树,摘下奇怪的果子,一层一层剥开,是人的牙齿。这是食人岛上的食人树。

  最终Pi结束了227天的漂流,重返人类国度。

  戏肉就在这之后出现。如果没有最后那数页,那么这书也就是另外的一本“哈尔罗杰历险记”。然而,真相在Pi所呆的医院里,以对答的形式袒露(简直像辛弃疾在“梦回吹角连营”之后来上一句“可怜白发生”)。丑恶至极:没有什么动物。鬣狗、斑马、猩猩,其实都是人。是法国厨子、中国水手和他的母亲。

  最终只余他一人生还:厨子吃了水手、杀了他母亲,他又杀了厨子(他也许也吃了厨子的肉)。然后独自漂流。那最危险的、最大的敌人孟加拉虎理查德,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

  有句写得很美的诗句:我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然而这个故事是:我心有猛虎,杀人吮血。

  其“幻”即此谓也。一切疑真疑幻。

  ——这便是《少年Pi》区别于丛林生存故事、区别于国家地理、区别于Discovery的理由。

  套用李安的句式:每个人心底,都有一个理查德-帕克。它会在危难的时候,咆哮出柙,眈眈向人,却又与人相依为命。

  此书的叙述甚有“速度感”,时有妙语警句,叙述行云流水,不艰涩也不花哨,是上佳的故事讲法。读时若把自己代入,简直绝望到极点:日日危机,无穷无尽的漂流不知何时是个尽头——十几岁少年的嫩心,如何能经得起这般磨炼?不止一次想:要是我,早就一了百了了。然而这样的故事,比之大宅门数女争风吃醋、拿偏见和傲慢来回过招、手帕红笺上暗暗玩文字游戏,更加有摄人的魔力。

  有一个很胡闹的书评这样写道:“驯虎的过程,也是少年帕特尔演变成成年男人的过程。”这让我我怀疑《少年Pi》就像《水浒传》、《金瓶梅》和《十日谈》一样,有一种节本行世——有好心的出版人怕大伙受不了结局真相的残忍,于是仿照金圣叹删掉梁山好汉受招安的部分的壮举,删掉了最后几页,让Pi在某些读者心目中永远成为洋武松、驯虎小英雄……

  然而我知他是最悲惨的那个,是不得不直面心底食人猛虎的人,是手上捧过母亲带血头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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