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1号)和教育部3月21日视频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宣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农村自主选拔的高校及招生对象 实施农村自主选拔招生的高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名单详见附件)安排不低于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优秀农村学生(以下简称农村自主选拔招生)。 申报农村自主选拔的考生条件是: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 农村自主选拔招生的批次设置、志愿填报、分数线确定等具体事宜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二、配合招生院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和视频会议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要配合高校广泛宣传、组织生源、审查资格,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我省经济欠发达且少数民族众多,重点院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是教育部实施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政策的重要区域。目前,部分承担农村自主选拔招生任务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已陆续赴各省开展宣传、测试(面试)等工作。各市(州)招生办公室要尽快通知辖区县(区)招生办公室及辖区中学,认真做好本辖区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配合招生院校做好政策宣传、资格认定、测试(面试)组织等事宜,推荐品学兼优的农村学生积极申报有关高校农村自主选拔招生,争取我省更多优秀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就读。 农村自主选拔招生是党和国家关怀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学习深造,促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以及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做实做细,确保此项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