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教育研究院日前发布《2014年“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评价排名》(以下简称《排名》)。《排名》显示,2014年度“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水平相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从总体得分方面看,2014年度报告的综合平均得分为60.2分(百分制,下同),相对于2013年的56.8分有所提高;从最高与最低的综合得分来看,本年的最高最低得分(81分、41.4分)较去年均有所提高(2013年度报告最高最低得分分别为72.4分与37.9分)。 今年1月,教育部直属高校陆续发布2014年毕业生就业年度报告。数据显示,75所直属高校中,74所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这份排名,是对教育部直属高校2014年度“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合规性做出评价。 《评价》表明,在所有的15项评价指标中,8项指标的合规得分比例较去年有所提高,5项指标与去年基本持平,2项指标较去年有所下降。在报告内容相关12小项的指标中,除“对招生的影响”以及“对专业设置的影响”两项小指标的合规得分比例在7成以下外(分别为54.1%与52.7%),其余指标合规性比例均高于7成。分开从内容完备性与公信力评价以及信息公开评价来看,得分也均有所上升:内容完备性与公信力评价的平均得分为58分,信息公开评价的平均得分为73.48分,去年两部分平均得分分别为55.4分与65.3分。 《评价》显示,该报告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2013年25号)以及《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两份文件,对于报告内容方面的描述,共制定5大项、12小项评价内容,5大项评价内容为就业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与对教育教学的反馈。在具体的12小项指标之中,包含对于公信力评价的指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价”,因此,若年报内容中引用了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的数据,则具有更高的公信力。 对于报告发布方面的描述,制定第6大项评价内容:信息公开,该大项内包含3小项评价内容,主要评价报告发布与发布及时性是否合规。 此次评价的范围为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但其中北京语言大学未参与排名。排名的计分方法为:某小项内容缺失得0分;满足评价标准中相应要求即可获得相应分数。内容评价满分为50分,包含完备性与公信力两个部分;信息公开评价满分为8分,共计满分为58分。 【附:评分标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2013年25号)以及《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制定如下评价方法。 具体说明如下: 一、就业基本情况 1.毕业生的规模:至少有总毕业生数就可得3分; 2.毕业生结构:至少有分学历层次毕业生数、男女比例、各院系或专业毕业生数、分民族人群数等任一个数据,可得3分; 3.就业率:有全校的就业率得1分,有分专业就业率得1分,有就业率的统计时间节点得1分。如果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就可得5分; 4.就业流向:有毕业生就业地域得1分,有行业流向得1分。另外,有其他方面的就业流向数据支撑可得1分,如升学率、自主创业比例、基层就业比例等。 二、主要特点 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至少具备一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可得3分; 2.就业指导服务,至少具备一项就业指导服务,可得3分。 三、相关分析 1.就业质量:至少有全校总体的月收入、就业现状满意度(签约满意度)、专业相关度(专业对口)、离职率(违约率)等任一个指标和数据,可得1.5分;至少有分院系或分专业的月收入、就业现状满意度(签约满意度)、专业相关度(专业对口)、离职率(违约率)等任一个指标和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就可得5分; 2.用人单位评价:只要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数据就可得3分,如果该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就可得5分。 四、发展趋势 1.就业的趋势性研判:如果对趋势进行了研判,就可得3分;如果对趋势的研判中有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的就业指标数据,就可得5分。 五、对教学的反馈 1.对招生的影响:如果有说明就业对招生具体影响的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就可得2.5分;有提出招生调整措施的,可得1.5分,如果对措施进行具体阐释的,可得2.5分;数据支撑、措施并不要求同时具备,若只有其中一项,得相应的分,若都有,分数累加。 2.对专业设置的影响:如果有说明就业对专业设置具体影响的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就可得2.5分;有提出专业设置调整措施的,可得1.5分,如果对措施进行具体阐释的,可得2.5分;数据支撑、措施并不要求同时具备,若只有其中一项,得相应的分,若都有,分数累加。 3.对人才培养的影响:如果有说明就业对人才培养具体影响的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校外第三方评价,就可得2.5分;有提出人才培养措施的,可得1.5分,如果对措施进行具体阐释的,可得2.5分;数据支撑、措施并不要求同时具备,若只有其中一项,得相应的分,若都有,分数累加。 六、信息公开 1.发布渠道:如果按照教育部要求,至少在校园网和就业网任一网站上发布的,可得2.5分;如果满足前者,且在任一其他媒体上发布的,可得5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等教育部主办媒体存在汇总发布情况,因此不计入评分;如果校方微博、微信或通过普通网页搜索引擎无法检索到在其他媒体上校方主动或作为单独内容主体发布的关于质量年报及其发布的信息,则视为未在其他媒体发布)。 2.发布及时性:如果发布时间在2014年12月底前,可得3分。 (记者 贺迎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