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审批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同时审批部分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将列入专家考察的36所中东部地区申报设置本科学校和9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规定,公示时间为9月11日至18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或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均可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有关反映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表示,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公示显示,2015年列入专家考察的申报设置中东部地区本科学校36所,其中:18所学院更名为大学,新设本科高校17所,合并调整高校1所。2015年列入专家考察的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9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