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改革:江苏教育厅公布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

2016-02-23 13:48:2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点击:

  

发布会现场

  

  中国教育在线讯 江苏省教育厅于2月23日上午10:00召开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沈健厅长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动向,其中包括社会瞩目的高考新方案。

  实施“3+3”模式 选考科目调整为“6选3”

  在高考科目设置方面,和现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即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选考科目,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 2021年正式实施

  教育部明确江苏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为2018年,并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根据这一要求,江苏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应该是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考生可享受同一必考科目两次考试机会

  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1个整体方案和5个具体方案。整体方案是《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

  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整体方案是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制度框架内,结合江苏省省情和教育实际,并在总结以往高考改革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完成的,力求体现国家要求,具有江苏特色。

  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方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要求,江苏省实施了招收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确定了实施区域。

  在改进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和现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相比,江苏省将开齐开足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3门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围,江苏省考生在高中期间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严格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加分政策;自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在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江苏省将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省招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分工协作机制,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在综合素质评价上,江苏省将国家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拓展为: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与课程修习、体育运动与身心健康、审美素养与艺术特长、创新能力与社会实践、自我认知与生涯规划等六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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