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自主招生选拔由高校自行组织,一般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自主招生从2003年开始推行,到2012年,参加自主招生的院校扩展到80多所,并逐渐形成了联考等形式。2014年12月1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应届高中毕业生通过考核后,可提前确定意向高校的录取名额,并在参加高考后享受最高60分的降分优惠。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